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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揮中心指出,自本(2020)年11月9日起,強化「過去14天內有症狀旅客」的入境檢疫措施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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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揮中心指出,自本(2020)年11月9日起,強化「過去14天內有症狀旅客」的入境檢疫措施如下:
入境有症狀或過去14天內有症狀旅客須配合於機場(或入境後至醫院)採集檢體,並至集中檢疫場所待候檢驗結果;檢驗陰性者須於間隔第一次採檢至少24小時後進行第二次採檢。

二次檢驗結果均為陰性且症狀緩解者,經醫師評估後始得返家或前往防疫旅宿續行居家檢疫至期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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